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
教学管理职责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全面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教学管理职责。
一、教学管理工作的运行模式
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实行校、系部(中心)两级管理,教务处为管理中心,各系部(中心)为管理实体的管理模式,全面规范教学管理。
教务处是学校实施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教学管理方面履行计划指导、统筹协调、质量监控、信息服务等基本职能。
各系部(中心)是学校教学基本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各学科、各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承担教学任务,全面负责教学管理、专业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各教学管理机构都应认真履行学校规定的职责,并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相应的权利。
二、教务处和系部(中心)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共同的基本任务
1、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不断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研究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2、建立和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和各项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3、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学改革,优化教学及教学管理过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4、与学生工作部门及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既管“教”,又管“学”,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
5、增强质量意识,强化服务观念,为教师、学生和教学第一线提供优质服务。
三、教务处和系部(中心)教学管理工作职责划分
(一)教学计划管理
教务处:
1、制订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新专业申报工作。
2、确定编制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格式要求,设计课程结构体系,组织审定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3、提出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原则与要求。
4、检查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维护人才培养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5、审定并下达每学期各专业理论课、实验课、各类实习、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科研训练等教学任务。
系部(中心):
1、承担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2、根据教务处提出的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组织制订或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3、负责拟定所属专业分学期教学组织计划。
4、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任务。
5、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检验计划的可行性,不断总结经验,为调整和修订人才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6、组织编写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及相关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并检查各类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二)教学运行的组织与管理
教务处:
1、编制学期周历表,审定各专业教学进程计划,组织编制学期开课安排表及各班课程表,对教学周数、复习考试、各类实习、实践、劳动、军事训练、学生课程设计、科研训练及毕业设计(论文)等作出安排。协调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
2、制订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教学工作要点、重点。
3、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运行状况,针对教学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4、审核、汇总各系部教师教学等工作考勤及教学工作量(课时),按期上报人事处。
5、负责全校的考试、考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检查。负责学生的补考工作及课程重修工作。汇总、统计学生各科成绩,审核学生课外学分并记入档案。
6、管理教学业务档案、资料,组织完成年度教学业务档案的建档、归档工作。
7、组织审查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负责核实并提供毕业生成绩证明。
8、负责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9、负责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学生考试工作的统一组织与管理。
系部(中心):
1、组织制订系部(中心)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拟订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安排,编制学期开课表。
2、审查教师的任课资格,根据教学任务,合理配备各科任课教师。深入了解教学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做好教师(含教辅人员)教学年度考核工作。
3、自主开展经常性教学检查。配合教务处进行开学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4、对教学工作中各主要方面包括教师、教材、教室等和课堂教学的各主要环节包括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辅导、考试等实施日常管理。做好教学调度工作,维护教学纪律,保证稳定、正常、高效的教学秩序。
5、负责教师教学等工作考勤并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课时),按期报送教务处。
6、按照实践教学的计划和大纲,组织实施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活动。
7、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目的的教育,举办学术活动,开展第二课堂。负责学生课外学分项目的申报和学生每学期所得课外学分的记载工作,并上报教务处。
8、组织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毕业生成绩核定、归档等工作。
9、负责学生各科考试成绩的录入,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报送学生各科成绩。组织进行考试质量分析,装订并保管学生各科考试试卷。
10、完成所属专业学生的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工作。
11、随时收集、整理、保存教学档案与资科。
(三)教学质量管理
教务处:
1、确定教学质量管理目标、教学质量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对各教学单位实行教学目标管理。
2、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制定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反馈机制,确定教学质量检测点,对计划过程、教学过程、教学辅助过程、实践教学等的质量实施监控。
3、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调查,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价,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及时反馈教学质量信息。
系部(中心):
1、以管理目标、质量指标体系和质量标准为依据,实施教学质量管理。
2、把好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建立系部(中心)教学监控组织和学生教学信息反馈网,对教学现状及时进行分析,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及时找出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差距,提出改进办法并付诸实施。
3、根据教师教学工作考评办法,承担有关项目的考评工作。
4、通过各种途径,负责开展新生、毕业生质量调查,积累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资料,改进教学工作。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教务处:
1、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培训的方案。参与教师和实验实习人员的编制及新进教师的审定工作。
2、提出专业(学科)建设总体目标,科学地规划各系部(中心)的专业(学科)结构体系。适时进行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调整。
3、制订课程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和建设规划,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系统性的各类课程建设。
4、制定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各类教材的引进、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教材征订和发放,开展教材使用情况调查工作。
5、组织与协调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制订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对各类实验实训室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做好实验实训室的计划管理和实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控。
7、组织开展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建设的评估工作。
系部(中心):
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所属专业(学科)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并付诸实施。
2、承担专业(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实训建设的论证申报工作,根据教务处审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开展相应的建设工作。
3、做好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教辅队伍的建设和实验室的制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技术管理等制度建设工作。
4、根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规定,配合教务处做好教材的选用或组织编写相关教材及教学资科。
5、贯彻实施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学期教学进程计划、教学日历、课程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