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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经贸委
、信息产业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各高等院校:
2003年全国首届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在各部门、各单位和参赛选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省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今年上半年继续举办全省计算机技术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全省各行业、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高职)院校、各类职业学校学生及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学员,不受职业、年龄、学历和职务、职称的限制,均可报名参赛。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信息产业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支持单位: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全省计算机技术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各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经贸委信息产业局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竞赛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大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三、竞赛项目
1、计算机操作员
2、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3、计算机网络维护员
4、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四、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
(一) 个人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二个阶段。初赛由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贸委、信息产业局及省级行业部门、中央驻鲁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选手的报名、培训和比赛组织工作,并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初赛分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各赛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初赛阶段的参赛试题和比赛用软件由省组委会统一提供。决赛由省组委会统一组织。
(二) 团体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以各赛区为单位在本地区进行,每个赛区选拔优秀代表队代表本赛区参加全省决赛。团体赛初赛由省组委会命题。参加团体赛的选手,可同时报名参加个人赛。决赛由省组委会编统一组织。
五、竞赛报名
(一)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的参赛选手自愿到所属市教育局报名,由其汇总后报竞赛组委会。
(二)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以及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参赛选手在所属省或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名,由其汇总后报竞赛组委会。
(三)省直行业部门、中央驻鲁单位可直接组织报名参赛,也可在省或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名参赛。
(四)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所属单位的参赛人员可直接到省或所属市经贸、信息产业部门报名参赛。
(五)2003年之前(含2003年)已取得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任意一个竞赛项目的国家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职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本项目决赛。
(六)团体赛组队要求:
1、普通高校、各类高职、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有计算机类鉴定项目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等可独立参赛;
2、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动员组队参赛。
五、竞赛内容和命题
(一)竞赛命题。
竞赛命题按照《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由组委会指定教材并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竞赛办公室负责教材和试题的发放、传输。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二)竞赛内容。个人赛分为标准赛和职业赛。参加比赛的选手可同时参加标准赛和职业赛。兼报兼得。
1、标准赛。
标准赛按照《计算机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设计,竞赛内容具有通用性和普遍性,面向广大计算机应用人员和职业学校学生。
2、职业赛。
职业赛是按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面向丛事计算机职业人员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的学生设计的专项比赛,竞赛项目按照职业划分,突出专业特点,针对性强。
3、团体赛
团体赛初赛和决赛的内容依据国家关于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职业资格四级(中级)、三级(高级)的标准要求综合命题。
七、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1、个人初赛成绩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
2、个人初赛成绩合格者,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证书。
3、个人决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除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操作员国家最高职业资格等级为三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
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凡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申报条件的,按照一定的比例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
4、个人赛决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由省组委会颁发证书奖牌和奖品。
(二)团体奖
参加团体赛全省决赛的团队按照高校组、中等职业学校组、社会组三个类别,分别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颁发团体奖杯和荣誉证书,其余参加决赛的团队颁发荣誉奖状,获奖团队的选手颁发个人全能荣誉证书。
(三)组织奖
对大赛组织工作做得好的赛区和有关部门,由省大赛组委会颁发最佳组织奖和优秀奖奖状。其中,最佳组织奖10个,优秀组织奖20个。
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建大赛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各项竞赛工作的落实。要将竞赛活动与岗业岗位培训和职业院校专业训练结合起来,通过竞赛活动,推动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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