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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开课通知
各系部、04级高职各班级:
为尽快适应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高校毕业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学字[2003]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03]3号)等文件中关于“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将就业指导课纳入日常教学”的精神,落实学校2006年度工作计划中关于就业工作的安排,经研究决定,自4月---9月在04级高职各班级开设《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课,现将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包括课程讲授和课程实习两个环节。其中授课安排在4月---6月,采用集中备课分散教学的方式分专题进行。课程实习安排在暑假,各系部要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学生走访用人单位,考察社会需求信息,撰写实习(调查)报告(社会人才需求形势、就业情况调查)。学校将在9月上旬组织实习(调查)报告评选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各系部尤其分管学生工作的主任要高度重视就业指导工作,配合授课教师认真组织好本系部各教学班的授课与课程实习。
二、成绩考核
学生成绩主要依据考勤和作业(包括实习报告)情况由授课教师负责评定,计入本人档案。
教务处
200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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