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修注册通知
各系部、05级高职各班级:
根据《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凡经补考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必须重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精神,学校决定,重修学生以班为单位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重修缴费手续,凭重修交款收据到教务处进行重修注册。重修注册是参加重修课程考试的依据,凡未办理重修注册手续而参加重修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教务处根据重修注册学生名单,采取单独开班和个别指导两种形式组织重修,并将重修课程的开课时间、地点通知到开课单位和相关系部,各系部负责通知到学生本人。
3、请相关同学至迟于2006年5月9日办完交费和重修注册手续。课程重修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06、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