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的特色在于使学生在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建设具有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是培养学生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的重要条件,也是我校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迫切要求。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建立教师到企事业单位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的制度。学校根据需要与可能,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教师个人要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积极创造条件到企事业单位搞调查研究、实习或参与工作。新进入学校工作的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没有经过实践锻炼的,原则上须到企事业单位参加实践锻炼半年以上方可任教;其他专业课教师,每年到企事业单位调查研究、参加实践锻炼的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二、鼓励教师通过业余自学,考取与所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凡报经学校批准,参加与所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的考试,每考合格一门,奖励人民币叁佰元;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的,一次奖励人民币贰仟元(扣除已奖数额)。取得与所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优先聘任,课时津贴上浮一档。
三、建立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根据需要,学校将积极聘任企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到学校任教。对于具备教师条件、实践证明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优秀兼职教师,学校可通过适当提高报酬等手段与其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学校需要而又特别优秀的兼职教师,可协商调入学校任教。
四、建立专业教师技能考核制度。专业教师(含专业基础课教师)要积极学习本专业的最新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所任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技能,教师应首先掌握。学校将每年组织一次教师专业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限期(一学期)补考,补考不合格的,课时津贴下浮一档。政治、文化课教师,也要积极学习和熟悉与所教课程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做到不讲“外行话”,不误导学生。
五、教研室要利用教研活动和节假日时间组织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搞调查研究,学习专业技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提高全体教师指导实训、实践教学的能力。教师之间要相互帮助,共同提高专业技能。青年教师要虚心向有实践经验的中老年教师学习,中老年教师要做好青年教师专业技能的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