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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系关于08届毕业生
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通知
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最后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理论与实践能力的系统训练和考察过程。因此,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是衡量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标志,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7年11月份拟定论文题目,印发给学生;2007年12月初举行选题讲座,指导学生如何搜集资料以及介绍有关撰写论文的要求。
二、选题并列出提纲。2008年1月底学生选题并写出论文提纲,交给辅导教师。教师对提纲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反馈给学生。
三、写出初稿。2008年5月20日前交初稿,指导教师随时对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四、论文定稿。2008年6月底前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完成毕业论文,将论文定稿交给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一、毕业论文可参考选题方向和选题范围自行拟定毕业论文题目,但不得脱离所学专业,否则,按不及格论处。
二、毕业论文要求做到符合文体要求、针对性强、观点明确、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分析透彻、措施得力、语言表达准确、书写工整;撰写毕业论文要求符合文体要求、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结构严谨、重点突出、语言表达准确、书写工整,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现实意义。
三、撰写毕业论文字数统一要求在 3千字以上,低于3千字的由指导教师要求学生增加,不按要求增加者降低对其评分成绩。
四、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参考有关资料,但不得抄袭,否则按不及格论处。
200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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